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胡波 黄思源)2024年7月,受援人曾某某夫妇将一面印有“法律援助伸援手,为民维权暖人心”的锦旗送到衡阳市珠晖区法律援助中心,表达二人的感谢之意。
曾某某因一起劳务纠纷赔偿案请求法律援助,事情的经过如下:段某某有一套自住房屋位于珠晖区某主干道马路边。房屋侧旁,有两座10千伏电力杆塔,高压电线从其房屋外墙斜插穿行。2022年9月,房屋顶棚修缮完毕,需拆除外墙钢管架,屋主段某某、承包商何某因未提供任何安全防护保障措施,受援人曾某某在拆除外墙钢管架时,意外遭到高压电击,曾某某当即被击倒在竹架板上,致左右双手指、臀部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屋主段某某、承包商何某、国家电网三方相互推诿,均不愿承担相应责任,致使曾某某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等均由其自行垫付。
珠晖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湖南云天(衡阳)律师事务所胡素珍律师承办该案。胡素珍律师受理该案后,到现场查看并收集证据。办案过程中,多次和承办法官沟通,明确三方责任归属。
其中,国家电网在本案中的主要责任:一是设计缺陷,被告段某某的房屋高度约为12-15米高,国家电网在架设电力线路时,没有考虑房屋的高度,采取穿过房屋斜线安装杆塔方式,对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重大安全隐患;二是国家电网在向段某某出具“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通知书”后疏忽大意,未跟进后续,督促整改。
被告段某某、何某等应承担选任不当及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保障责任,特别是段某某在接到“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通知书”后,没有按照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,对事故发生亦存在过错,应承担相应责任。
2024年4月至6月,经珠晖区人民法院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,两级人民法院先后审理判决,支持了曾某某大部分的诉讼请求,判令各被告赔偿曾某某各项损失等共计22万余元。
随着经济高速发展,劳务关系逐渐增多,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也随之增多。在这之中,受害者往往是农民工,在劳务关系中通常为弱势的一方。本案的完美解决,诠释了珠晖区法律援助中心关爱弱势群体的使命与担当,守护了社会公平正义,温暖了普通百姓的“心”。
责编:王汝福
一审:曾金春
二审:伏志勇
三审:万朝晖
来源:湖南法治报